有关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相关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2026年3月31日,我支队在市局网站发布了《关于督促部分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及时领取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公告》,要求未领取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城市区巡游车驾驶员按照《秦皇岛市城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度)》要求,于2026年4月10日前向所在出租汽车的服务公司提供申领巡游车驾驶员有效银行卡号信息并办理领款手续。
现重申:请以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在2026年5月15日前向所在出租汽车服务公司提供有效银行卡号信息,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申领,我支队将相关资金退回财政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未领取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城市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明细表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