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外事、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管理行业新闻宣传。
(二)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负责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京津冀协调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拟订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和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公路管理科。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审查)、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国防交通有关工作。负责拟订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六)铁路民航科。负责地方铁路、民航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民用机场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培育、开辟国内外航线协调工作。承担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地方铁路安全生产。
(七)运输管理科。承担道路、地方铁路、民航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八)安全应急科。负责拟订全市公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公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人事科)。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