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交办〔2018〕59号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日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局政法科,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3、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各基层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牵头部门:局政法科,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4、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牵头部门:局政法科,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1、结合“双创双服”活动,抓好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的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局基建科,配合部门:建管处、公路处、地道处、质监站)
2、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公开交通运输财政预决算信息。(牵头部门:局财务科,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
3、抓好交通运输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四好农村路”、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城市创建活动等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局综规科,配合部门:建管处、事务处、地道处、公交公司)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交通运输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现代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牵头部门:局政法科、新闻中心,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影响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新闻中心,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维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由通信处负责局网站网民互动栏目留言回复工作,咨询、建议、投诉、网站纠错要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不断提升回复留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牵头部门:通信处,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建设服务能力。加强实体政务大厅交通运输部门窗口管理,推动线下线上同步受理办事申请,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逐步推行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制定基层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交通窗口,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服务意识,窗口工作人员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诚心、热心、耐心、细心”服务人民群众。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进各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使用即时服务、预约服务、提示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牵头部门:交通窗口,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大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行业办事服务信息内容线上线下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牵头部门:交通窗口,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不断提高交通运输部门网站管理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部门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牵头部门:通信处、新闻中心,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交通运输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局政法科,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政法科,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绩效考核部门要在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体系。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