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安全应急处置大队、执法监督大队(法制科)、案件审理科、铁路环境监管大队。
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
(二)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三)负责海港区北环路及东西延长线以南(不含北环路及东西延长线)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跨县(区)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五)受理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六)负责组织或指导全市旅游旺季、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区域的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执法和重大执法行动。
(七)负责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执法制度要求,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九)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十)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杨永荣
联系电话:32921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夏季);8:30—-12:00 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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