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秦皇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秦政办规〔2018〕10号),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现进入受理阶段,我局拟审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秦皇岛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反映,电话:0335-3651982。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