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行为
唐有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类别为普通货运,证号:(13032219740928xxxx)于2020年1月4日驾驶冀CA2298超载运输1次被卢龙县联合治超站查处;2021年4月11日、2021年9月2日驾驶冀CA0310超载运输各1次被留守营联合治超站、卢龙县联合治超站查处,累计3次。
二、处理情况
我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保条例》第六十六条、《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唐有军作出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处理,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并2021年10月13日向社会公告。请本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证件交回秦皇岛市运输管理处,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运输管理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