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日“春运”正式开始。为全面做好“春运”期间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春运”期间深入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非法运营、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公众号、小程序、微信群、QQ群、朋友圈、抖音等招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三、依法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及其牵头者、组织者;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非法运营组织和扰乱市场营运秩序的团伙。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载客行为,确保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积极检举、揭发非法营运车辆,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和有效证据,我们将认真核实,依法严惩,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