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市“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镇户远寨村附近新102国道没有雨水收集管道,降雨直接排入周围耕地”和“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北张庄村新修的三环公路(北张庄村段)无隔音带,噪音污染”被列为整改问题。目前,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级验收单位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同意通过验收意见,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7月1日,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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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