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开征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年龄条件调整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阅读次数:50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人力资源配置,保障行业安全稳定发展,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关于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3周岁”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我局拟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从业年龄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条件,初步提出以下两个方案:

方案一:男性不超过63周岁,女性不超过58周岁;

方案二:男女均不超过63周岁。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6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qhdjtjysk@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年龄调整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反馈意见时请注明所支持的方案及理由;

(二)为便于沟通,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三)匿名意见将不作为有效反馈,但可参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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