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严厉查处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通告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6日  阅读次数:392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严厉查处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通告


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促进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严查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聚焦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商圈、医院、高校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常态化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罚。截至目前,累计查处非法网约车1114辆。对以上违法车辆,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发起联合监管。

二、深化行业治理,优化发展环境

2025年12月8日,《秦皇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将继续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非法网约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要主动退出客运市场,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出租汽车发展环境。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二)依法查处以“顺风车”“拼车”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或通过微信群、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定点揽客的违规行为。坚持“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对无视本通告要求,仍然违规建群或拒不解散原拼车群、约车群,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倡导守法经营,凝聚共建合力

非法营运不仅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行业治理离不开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更需要行业主体、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一)网约车平台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禁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派单,主动清理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车辆和人员。合法巡游出租汽车和合规网约车经营者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广大市民应增强安全出行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选择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巡游出租汽车或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合规网约车。希望广大市民拒绝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共同营造“拒乘黑车、选择合规”的社会氛围。

(三)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非法营运线索,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违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人员和车辆相关信息公示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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