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城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流程
一、车辆要求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优先发展新能源车型,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和个人使用氢能源动力乘用车;新能源车型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其中纯电动和氢能源动力车型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续航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燃油车型轴距不低于2750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
(二)车辆应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四)车辆的技术性能要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投保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及营运车辆相关商业保险;
(五)车身颜色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类似,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无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秦皇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之日起至《秦皇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施行之日止(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此期间在本市注册登记且无转让登记史的车辆,满足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项规定的,可提出办理申请。
二、办理方式
拟在秦皇岛市城市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可采取自行办理或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办理两种方式,不得重复办理。
(一)自行办理:申请人(或受托人)持申报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申请办理。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办理:申请人可委托我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办理。委托平台公司办理的,申请人应出具委托书。平台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申请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申请办理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书》(平台公司自有车辆除外);
4、拟聘用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
5、2025年12月8日起新购(企业自有、未办理注册登记)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合格证、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数据的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期间在本市注册登记(企业自有、无转让登记史)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数据的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申请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书》;
4、申请人名下无登记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的承诺书;
5、2025年12月8日起新购(申请人自有、未办理注册登记)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合格证、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数据的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期间在本市注册登记(申请人自有、无转让登记史)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数据的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车辆登记
1、2025年12月8日起新购车辆(未办理注册登记):交通运输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车辆使用性质登记证明,申请人凭证明到公安交管部门将车辆注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2、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期间在本市注册登记车辆(无转让登记史):交通运输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申请人凭证明到公安交管部门将车辆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安装车载设备:申请人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终端车载设备,并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三)投保营运保险:申请人投保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及营运车辆相关商业保险;
(四)办理营运证件:申请人持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载设备安装接入凭证、营运车辆相关商业保险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运输口递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营区域为秦皇岛市城市区。
咨询电话:0335-3651982;办理地址: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窗口(海港区民族路6号)。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