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电子证照有效期的说明
各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近期,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冀交运〔2023〕220号)要求,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施行电子证照,有经营者对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有效期限存在顾虑,为让广大经营者更加清晰了解有关政策,消除顾虑,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说明如下:
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是针对特定车辆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车辆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有效期按登记日期起计,故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有效期与车辆截止报废时间一致。为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道路运输许可,车辆到达报废期可按时或提前更新车辆,新的电子证照同步更换。
请各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引导广大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积极申领和使用电子证照。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