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在人民广场参与开展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同时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政策解读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此次活动共制作宣传展牌、横幅标语等5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手册300余本,普法手提袋300余个,营造了人人懂法、时时守法、处处讲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贡献交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