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信用交通体系建设
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推进信用交通高质量发展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20条措施》,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行部署,为加快谱写交通强国河北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20条措施”提出,深化信用创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保持高位推进,定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和落实主体,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咨询机构;打造典型示范,制定信用指数体系指标,开展诚信企业培树活动,加强质量品牌培育示范推广;做好总结推广,建立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和信用交通月报机制,推广信用监管中形成的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实现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信用全覆盖。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制定《河北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推进行业和地区信用建设,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衔接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不断健全信用体系管理机制;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目录信息应归尽归,实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覆盖率与信用信息归集所辖县(市、区)覆盖率100%,信用信息归集市场从业主体覆盖率和信用信息归集数据合规率95%以上;强化一体化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进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动态公开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规范“双公示”工作,实现信息“一口采集、充分共享”,消除信息的错报、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
完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及相关应用机制,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将告知承诺和各类违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拓展信用评价模型,深化行业管理数据归集应用,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联动应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
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拓展守信激励“信易+”场景,推动“信易+”工作提质增效;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加快推进全省违规超载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处罚信息联网系统建设,依法开展治超活动,严格落实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建立健全信用异议处理和修复机制,出台相关的办事指南,加强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培训,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
强化诚信文化宣传培训和安全保障。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发掘诚信案例,选树诚信典型,加强诚信宣传;组织交流培训,对标对表信用交通先进省份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信用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加强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