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 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5日  阅读次数:258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

工作方案

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依据省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冀交法[2022]36号),市局研究制定了《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自查成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法治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坚持标本兼治,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紧抓行政处罚法实施工作,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落实措施

(一)落实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各项任务

1、各级各单位要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定期排查梳理执法突出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做好动态调整;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机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问题预防预警机制,定期分析问题线索,抓早抓小抓苗头。(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6月)

2、逐级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联系点机制和警示案例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6月)

3、市局建立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实现问题查摆常态化,整改工作制度化,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6月前完成制度制定工作,长期推进)

4、市局建立《行政执法月查季评年考核制度》,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执法办案情况每个月检查,每个季度评查,每半年集中评查,每年集中评议考核,实名通报,挂牌督办,奖优罚劣。(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落实执法为民实践长效机制各项任务

1、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依据《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见附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推广说理式执法,执法文书要充分释法析理。(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6月前完成制度制定工作,长期推进)

2、结合实际,对《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清单。(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完成时限:20226月)

3、开展常态化执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借鉴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设置,深化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完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12月)

4、市局每年组织开展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对排名靠后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制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建立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制度,打造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落实素质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各项任务

1、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每年制定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至少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集中研讨,定期组织召开思想交流会,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基层执法大队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集中专题学法一次,执法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长期推进)

2、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制度。(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长期推进)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纳入执法培训内容,推行制度化规范化培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探索推行执法人员月考制度,借鉴交通运输部执法人员考试模式,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行月考,考试情况在全系统通报,对考试成绩落后的地区和个人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发出执法监督提醒函、集中封闭培训、调离执法岗位等方式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和加强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行动方案,分领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规则,持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市局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执法比武活动,集中考察市县两级执法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和《河北省公路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专业法以及执法三项制度等执法保障制度的应知应会情况和学以致用水平,找出短板,培树典型,鼓励创先争优。(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10月)

(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各项任务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机构,业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相关业务领域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长期推进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案件办理审核批准主体责任,省执法局要制定综合执法机构层级监督制度,上级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的层级监督。及时制定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和评查、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执法监督相关制度,推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贯彻执行。(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落实抓源治本长效机制各项任务

1、各单位要落实行政处罚制度定期评估机制,对评估发现的需要修改、废止的行政处罚规定,要及时按照立法程序提请修改、废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处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建立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组织评估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政策的问题、矛盾,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推行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制度化。(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监督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9月前完成制度制定工作,长期推进)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来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制定工作方案,于226日前报送市局备案,确保分工明确、执行到位、责任到人。各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政策举措的发布解读和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把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监督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评估结果,确保工作成效。

 



Copyright 2013-2018 © jtj.qh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秦皇岛交通运输局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 冀ICP备09048899号- 1 | 网站标识码:1303000034
主办: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运行管理:交通通信管理处网站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3230000 网站地图

您是第

1

9

9

4

9

位访客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