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布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市局和局属相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一、废止两件
1、《秦皇岛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选用车型的通知》(秦城客[2020]19号)。
2、《秦皇岛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关于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辆选用车型的通知》(秦城客[2020]30号)。
二、失效两件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秦交办[2016]119号)。
2、《秦皇岛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星级考核办法(试行)》(秦交规〔2019〕3号)。
三、保留一件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秦交规〔2020〕1号)。
四、列入修改计划两件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秦交规〔2019〕1号)。
2、《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秦交规〔2019〕2号)。
废止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失效的文件在有效期届满时已失效;保留的文件,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列入修改计划的文件,2022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