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章来源:执法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阅读次数:2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1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 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及其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监控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监控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等。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监控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等。
道路运输客货运站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状况;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相应的设施、设备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经营资质条件;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及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款。 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及考试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是否有超限超载行为。
2 公路工程及质量监督 公路质量监督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3 公路工程安全监督 其他公路安全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实地检查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驻地、施工作业点(面)、危险品存放地、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4 对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出租汽车日常经营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实地检查 抽查管理部门及企业日常投诉记录,是否存在乱收费、宰客、甩客等现象。
出租汽车经营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到企业现场查看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及制度上墙情况。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主要抽查驾驶员从业资格档案,驾驶员培训记录。
5 对出租车客运市场的监督检查 服务质量考核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实地检查 抽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抽查车辆档案中相关企业与车主、车主与驾驶员的合同协议等。
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查看开展的市场治理大行动的方案、通知、实施记录(含文字、图片、音像等)、总结等。
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抽查执法过程全记录的相关音像资料、文字材料等,查看证据链是否完备;抽查执法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合法。
网约车行政审批事项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
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 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网约车监管 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6 对全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的监督检查 城市公交企业线路设置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实地检查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和站点的设置应当根据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需要,合理设置。调整设置,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 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操作流程。在城市公交车辆和公交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配备灭火器、安全锤、车门紧急开启装置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督导运营安全工作,对乘客携带物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组织实施本单位应急演练。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城市公交企业社会责任 建立并落实投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查看管理部门和企业的群众投诉、咨询记录,投诉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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