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备案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执法监督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0日  阅读次数:1856 

服务事项

名  称 工地试验室备案

事项类别 备案

办理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交通部第12号令)第三条、第五条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监站站厅质监字【2009】183号)第五条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在工程开工前

申请材料 (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2)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3)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4)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5)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6)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流程 申请——备案

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 市公路工程质量星监督站检测科

承办机构

地址 海港区红旗路151号

咨询服务

电话 0335—3292173

监督投诉

电话 0335—3292128

公开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局域网公开

在线办理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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