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2026年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加强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学习(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规范监管平台操作。
(二)深化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拓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模式,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三)推进差异化抽查,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提升监管效能。
(四)规范检查行为,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回应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逐利检查、任性检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打牢工作基础。深入学习监管平台、“冀上双随机”移动端各项功能,运用好移动端扫码入企等功能,通过省级部门推进监管平台与河北省行政执法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抽查检查信息互认互享共用。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其抽查比例;要对检查对象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统一标注,实现检查对象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二)深化联合监管。强化部门内及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长效联合抽查工作机制,确保实现“能合并实施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不得多头检查”。全面深化“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切实压减涉企检查频次,在确保监管效能的前提下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科、局公路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对高风险标注主体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对低风险、信用良好主体大幅降低抽查比例、频次。探索推广非现场监管,对能通过书面核查、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事项,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落实查前准备和查前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抽查检查质效。(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科、局公路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四)规范实施检查。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未列入年度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开展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及时调整并公示后方可开展。认真落实《河北省双随机工作规范》要求,严格工作流程和标准。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规定,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实现监管闭环,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信用监管衔接,对抽查发现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五)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的理念,大力推行服务型监管,在抽查检查过程中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帮助经营主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局执法监督科要积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指导监管。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强化全流程管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
各单位于3月27日、6月26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或总结报送市局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