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4日  阅读次数:31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2

2000022

李景海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2

2000023

王晓明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秦交罚决〔2022

2000024

常鸣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秦交罚决〔2022

1000018

李志强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秦交罚决〔2022

2000025

郭志广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秦交罚决〔2022

3000009

刘健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秦交罚决〔2022

3000010

孟令刚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秦交罚决〔2022

3000011

谢峰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秦交罚决〔2022

3000012

韩义丰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秦交当罚决〔2022

1000005

刘静宇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八条

罚款200

2022-03-0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秦交罚决〔2022

1000019

张忠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罚款6000

2022-03-0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秦交罚决〔2022

2000026

张红雷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秦交罚决〔2022

1000020

刘季波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4

秦交罚决〔2022

2000027

张晗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5

秦交罚决〔2022

3000013

常辉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6

秦交罚决〔2022

3000014

周伟光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7

秦交罚决〔2022

3000015

张勋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8

秦交罚决〔2022

3000016

谢双平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0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9

秦交罚决〔2022

3000017

李景明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0

秦交罚决〔2022

1000021

张学东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3-1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1

秦交罚决〔2022〕

3000018号

吴志强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3-1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2

秦交罚决〔2022〕

3000019号

钟迪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

《河北省公路条例》河北省第六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告(第105号)第六十二条

罚款10000元

2022-03-1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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