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10月8日至10月9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阅读次数:31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1]0000499号

韩富明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8967

2021-10-08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1]0000500号

张超群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8968

2021-10-08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3

秦交罚决[2021]0000501号

朱呈文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罚款6000元

0000558969

2021-10-08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4

秦交罚决[2021]0000502号

杨喜山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罚款6000元

0000558970

2021-10-08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5

秦交罚决[2021]0000503号

田文超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8971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6

秦交罚决[2021]0000504号

王鹏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8972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7

秦交罚决[2021]0000505号

崔锐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63573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8

秦交罚决[2021]0000506号

王新宇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63574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9

秦交罚决[2021]0000507号

王义双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63575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0

秦交罚决[2021]0000508号

张森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63576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1

秦交罚决[2021]0000509号

陈小国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罚款6000元

0000563579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2

秦交罚决[2021]0000510号

朱志强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罚款6000元

0000563580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3

秦交罚决[2021]0000511号

刘振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罚款6000元

0000563581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4

秦交当罚决【2021】0000014号

王金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十三条

罚款3000元

0000558966

2021-10-08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5

秦交当罚决【2021】0000013号

张凤山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条第(八)项

罚款200元

0000563578

2021-10-09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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