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7日  阅读次数:3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35

孙建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36

王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0300交简罚当罚决字〔2026000008

秦皇岛仁义客运

服务有限公司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32

罚款1000

2026-04-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38

肖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41

金鑫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40

肖佳丽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42

赵鹏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39

李天宝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37

石鑫民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6-04-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45

刘海川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6-04-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44

赵长贵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3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43

程洪喜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3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33

王晓冬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6-04-23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4

0300交罚罚决字〔2026000046

张伟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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