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3日  阅读次数:8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0300交罚当罚决字〔2026300

樊浩东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中途甩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7

罚款200

2026-03-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0300交罚罚决字〔2026298

郭佳静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6-03-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0300交罚罚决字〔2026299

张利民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1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03

林阳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1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01

张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1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05

刘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6-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06

方卉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08

隋景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09

周立超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11

张晓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6-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07

雷千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12

李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0300交罚罚决字〔2026310

解兴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6-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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