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74号 |
赵国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3-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75号 |
赵立广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3-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3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73号 |
刘双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3-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4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54号 |
杨璐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5-03-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5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2号 |
李爱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3-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6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90号 |
王阔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3-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7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70号 |
崔权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8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47号 |
朱呈文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3项 |
罚款8000元 |
2025-04-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9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69号 |
曹建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0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72号 |
李建双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1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71号 |
刘志超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5-04-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2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3号 |
毛庆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3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92号 |
黄鸿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1900-01-0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4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1号 |
张鑫磊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5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8号 |
王彪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6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0号 |
刘建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7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6号 |
王健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8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78号 |
胡宇枫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9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400号 |
王新影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0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93号 |
郭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1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5号 |
袁晓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2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94号 |
孟令昆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3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95号 |
贾艳青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35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4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384号 |
王全喜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35项 |
罚款3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5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403号 |
赵文义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5-04-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6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5〕404号 |
母坤起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3项 |
罚款5000元 |
2025-04-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7 |
冀0300交罚不罚决字〔2025〕410号 |
葫芦岛市益友商贸有限公司 |
专用车辆未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设备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裁量阶次确定为轻微,且符合首违免罚情形 |
首违免罚 |
2025-04-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