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2月5日至2月9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  阅读次数:54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1

雷洪喜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5-02-0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2

候亚亮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5-02-0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4

肖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5-02-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70

陈志红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5-02-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8

张永刚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5-02-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7

王德鹏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5-02-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72

肖沐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5-02-0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59

董永利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35

罚款3000

2025-02-0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6

姜小磊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5-02-0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9

鲍建才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5-02-0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0300交罚罚决字〔2025163

李春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9

罚款4000

2025-02-0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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