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阅读次数:155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15

滴滴出行科技

有限公司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70

罚款10000

2024-12-23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48

王丹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44

袭永章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51

古松铭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46

秦皇岛亿盈商贸有限公司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0

罚款3000

2024-12-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49

刘斌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59

刘颖杰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4-12-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58

陈满山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65

纪军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63

于建钊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68

辛明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70

翟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0300交罚罚决字〔2024576

韩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2-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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