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435号 |
孙克勇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3年版)》第72项 |
罚款200元 |
2024-10-2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438号 |
长春市好兄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项 |
罚款2500元 |
2024-10-2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