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阅读次数:83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16

李友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10-0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15

王佳兴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4-10-0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17

胡娜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0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7

韩建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3

何海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19

潘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6

李淼然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5

张浩宣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1

李虹利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10-1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9

田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8

张连民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4-10-1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0

孙东兴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18

侯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4

0300交罚罚决字〔2024422

卢长见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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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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