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42号 |
刘玉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7-2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65号 |
黑龙江凌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70项 |
罚款15000元 |
2024-07-2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3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41号 |
秦皇岛市熙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5项 |
罚款20000元 |
2024-07-2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4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38号 |
李志超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7-2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5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37号 |
朱友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4-07-2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6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01号 |
大连锦祥物流有限公司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7项 |
罚款40000元 |
2024-07-2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7 |
冀0300交罚不罚决字〔2024〕347号 |
秦皇岛易车汇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不罚 |
2024-07-2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8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36号 |
管玉忠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7-3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9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34号 |
陈禹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7-3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0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44号 |
卢春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7-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1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46号 |
单立忠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7-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2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49号 |
高梅飞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7-3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3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43号 |
孙博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8-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4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52号 |
杨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8-0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5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40号 |
郑兴起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8-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6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53号 |
董宏亮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8-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7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58号 |
苗志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8-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8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54号 |
天津滨海新区金正阳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54项 |
罚款10000元 |
2024-08-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9 |
冀0300交罚罚决字〔2024〕357号 |
陈光霞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项 |
罚款5000元 |
2024-08-0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