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阅读次数:30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72

李全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9

李昂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32

陈才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6

杨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9

刘斌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4

岳立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3

马付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4

程立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8

杨宏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71

刘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36

刘奥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73

查治名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冀秦交罚决〔20243000036

王立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4

冀秦交当罚决〔20246000139

张忠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3年版)》第72

罚款200

2024-03-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5

冀秦交罚决〔20241000043

杨会英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6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33

胡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7

冀秦交罚决〔20241000044

蔡宝佳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8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76

焦卫军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5

罚款3000

2024-03-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9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34

王立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0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35

王欢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1

冀秦交罚决〔20243000037

马新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2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77

周丽丽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3

冀秦交当罚决〔20244000018

秦皇岛仁义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2

罚款1000

2024-03-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4

冀秦交罚决〔20243000034

王宏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4000

2024-03-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5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7

于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6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50

温世斌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7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52

于秀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8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51

张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9

冀秦交当罚决〔20244000019

贵州飞驰运输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

罚款1000

2024-03-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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