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阅读次数:31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冀秦交罚决〔20244000016

邓亮亮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冀秦交罚决〔20243000032

吴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74

张立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冀秦交当罚决〔20248000065

张春宝

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绕道行驶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3年版)》第67

罚款2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27

李小换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75

田国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73

刘春丽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冀秦交罚决〔20246000091

查烁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39

曹志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冀秦交罚决〔20241000039

李延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0

杜维英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64

付宜彬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0

田小坡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4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66

蔡春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5

冀秦交不罚决〔20248000067

刘春雷

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首违不罚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6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60

周春民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7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1

蔡顺平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8

冀秦交罚决〔20246000089

李华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9

冀秦交罚决〔20241000040

李奇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0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69

秦皇岛广汇燃气运输有限公司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46

罚款2000

2024-03-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1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61

刘永彬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40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2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59

杨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3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21

高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4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5

刘玉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5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1

谢维波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6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2

刘洪成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7

冀秦交当罚决〔20246000128

赵作杰

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72

罚款2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8

冀秦交罚决〔20241000041

张槐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9

冀秦交当罚决〔20248000070

陈海江

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72

罚款200

2024-03-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0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5

李美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1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30

李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2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6

李征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3

冀秦交罚决〔20245000042

季洪军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8000

2024-03-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4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87

白莫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5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29

孙海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6

冀秦交罚决〔20246000131

周鹏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7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75

刘青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4-03-22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8

冀秦交当罚决〔20242000088

唐山善行客运有限公司

包车客运经营者按照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22)项

罚款2000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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