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秦交罚决〔2023〕3000002号 |
刘卫东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2-2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冀秦交罚决〔2023〕1000044号 |
高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2-26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3 |
冀秦交罚决〔2023〕2000056号 |
赵朋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2-26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4 |
冀秦交罚决〔2023〕2000058号 |
张世豪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2-2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5 |
冀秦交罚决〔2023〕6000112号 |
高长海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6 |
冀秦交罚决〔2023〕8000046号 |
毛春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7 |
冀秦交罚决〔2023〕8000045号 |
康曦捷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8 |
冀秦交罚决〔2024〕3000001号 |
卢丽雪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9 |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03号 |
王磊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0 |
冀秦交罚决〔2024〕4000001号 |
李彬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3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1 |
冀秦交罚决〔2023〕8000042号 |
北镇市鑫胜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7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十条 |
罚款3000元 |
2024-01-0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2 |
冀秦交当罚决〔2024〕1000001号 |
任士伟 |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罚款200元 |
2024-01-0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3 |
冀秦交罚决〔2024〕6000001号 |
韩晓英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4 |
冀秦交罚决〔2024〕6000005号 |
陈洪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5 |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09号 |
杨文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6 |
冀秦交罚决〔2023〕2000057号 |
孙录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7 |
冀秦交罚决〔2023〕2000059号 |
栾世璞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8 |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01号 |
王晓东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9 |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02号 |
杨国成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5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0 |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05号 |
齐顺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1 |
冀秦交罚决〔2024〕6000002号 |
谢爱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2 |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01号 |
张利朋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3 |
冀秦交罚决〔2024〕8000003号 |
何俊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4 |
冀秦交罚决〔2024〕6000007号 |
于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5 |
冀秦交罚决〔2024〕1000003号 |
刘达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项 |
罚款5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6 |
冀秦交罚决〔2024〕2000012号 |
井洪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4-01-0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