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秦交罚决〔2023〕1000115号 |
王颖鹏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1-2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秦交罚决〔2023〕1000116号 |
于权倬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1-2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3 |
秦交罚决〔2023〕1000117号 |
李美娜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1-21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4 |
冀秦交罚决〔2023〕[2000052]号 |
陈建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1-22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5 |
冀秦交罚决〔2023〕[2000053]号 |
李政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1-2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6 |
冀秦交罚决〔2023〕[6000078]号 |
杜红银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1-2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