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阅读次数:75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3

2000160

赵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3

6000179

吴继福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冀秦交罚决〔2023[6000056]

白小亮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秦交罚决〔2023

6000180

张玉琢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秦交罚决〔2023

6000181

吴楠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冀秦交罚决〔2023[6000062]

张文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秦交罚决〔2023

1000108

常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冀秦交罚决〔2023[6000063]

于文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秦交罚决〔2023

2000161

郭毅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冀秦交罚决〔2023[6000064]

邓统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秦交罚决〔2023

2000162

孔祥志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秦交罚决〔2023

2000163

张成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秦交罚决〔2023

6000182

李永辉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4

冀秦交罚决〔2023[6000066]

杨硕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3-10-1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5

冀秦交〔2023

6000069

海城市四海气体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五十项

罚款2000

2023-10-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6

秦交罚决〔2023

3000034

张磊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3

罚款5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7

秦交罚决〔2023

3000035

李爽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8

秦交罚决〔2023

3000036

李阳光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9

秦交罚决〔2023

3000037

杨文龙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0

秦交罚决〔2023

3000038

张利宝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3000

2023-10-1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1

秦交罚决〔2023

3000039

杨洪雨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

罚款5000

2023-10-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2

冀秦交不罚决〔20236000068

秦皇岛开发区庆文运输有限公司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首违不罚

2023-10-2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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