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秦交罚决〔2023〕 1000109号 |
刘永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0-2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秦交罚决〔2023〕 1000110号 |
赵旭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0-2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3 |
秦交罚决〔2023〕 6000183号 |
杨会英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0-25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4 |
秦交罚决〔2023〕 3000040号 |
李阁臣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0-24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5 |
秦交罚决〔2023〕 3000041号 |
王作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0-26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6 |
秦交罚决〔2023〕 2000164号 |
李庆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69项 |
罚款3000元 |
2023-10-26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