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秦交罚决〔2022〕1000080号 |
天津市吉万运输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
罚款3000元 |
2022-06-06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秦交罚决〔2022〕1000081号 |
秦皇岛齐久工贸有限公司 |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
《河北省公路条例》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5号)第六十二条规定 |
罚款10000元 |
2022-06-0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3 |
秦交当罚决〔2022〕8000006号 |
鲁金玲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途中甩客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八条 |
罚款200元 |
2022-06-0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4 |
秦交当罚决〔2022〕8000007号 |
司燕震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八条 |
罚款200元 |
2022-06-0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5 |
秦交罚决〔2022〕1000082号 |
王春贵 |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七十九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7项 |
罚款30000元 |
2022-06-1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6 |
秦交罚决〔2022〕1000083号 |
赵航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
罚款3000元 |
2022-06-1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7 |
秦交罚决〔2022〕2000093号 |
吴正林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6-1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8 |
秦交当罚决〔2022〕1000016号 |
秦皇岛燕东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
罚款1000元 |
2022-06-0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9 |
秦交当罚决〔2022〕1000017号 |
陈志新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八条 |
罚款200元 |
2022-06-1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