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6月26日至07月0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阅读次数:7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7号

杨建国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2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8

李强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3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9

张景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4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80

金玉双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5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94

张策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6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96

黄玉怀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7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97

王刚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8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98

董子辉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9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99

殷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0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500

刘洪广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1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81

刘冬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2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82

北京赶趟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取得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行为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7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2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3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83

北京赶趟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取得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行为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7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2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4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501

徐洪玲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30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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