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6月19日至06月2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阅读次数:4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69号

王亚洲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1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2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0

卜海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1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3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1

张晓亮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1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4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2

王天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1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5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3

王忠有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6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4

郭长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7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5

郝德新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2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8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76

王小东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6.2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9

山交行处决字综合当罚【2023】第00005号

侯利

不按照规定违规收费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200元

2023.06.2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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