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6月05日至06月1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阅读次数:12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58号

张立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2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82

章新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0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3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54号

闫双喜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4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57

魏宝东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05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5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83

刘兴友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

2023.06.0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6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59号

任立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6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7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84号

辛佳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40项规定

罚款1000元

2023.06.0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8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85号

孟宪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9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60号

吕广哲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0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87号

宫鹏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1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87号

李金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2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61号

华威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2023.06.07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13

山交行处决字综合当罚

【2023】第00001号

许立红

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200元

2023.06.0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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