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08号 |
裴立学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7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2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201号 |
刘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7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3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07号 |
李滨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7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4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33号 |
孙凤录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7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5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32号 |
南红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8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6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09号 |
刘君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8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7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36号 |
李明键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8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8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10号 |
王永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8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9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311号 |
张海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8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10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34号 |
宜金红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9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11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202号 |
秦皇岛德通物流有限公司 冀C72922(黄)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当事人第四次被查处的,属严重违法行为 |
罚款5000元 |
2023.03.29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12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203号 |
秦皇岛德通物流有限公司 冀C72928(黄)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当事人第五次被查处的,属严重违法行为 |
罚款5000元 |
2023.03.29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13 |
山交行处决字【2023】 第0000435号 |
李海波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9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