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303号 |
辛建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0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2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305号 |
马建洪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1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3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426号 |
邵宗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1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4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427号 |
于立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1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5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428号 |
王德军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
罚款5000元 |
2023.03.21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6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304号 |
冯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2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7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430号 |
王多志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
罚款5000元 |
2023.03.22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8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306号 |
刘明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属较重违法行为。 |
罚款5000元 |
2023.03.23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9 |
山交行处决字【2023】第0000431号 |
邹恩泽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4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03.23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