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山交行处决字【2022】 第0000244号 |
秦皇岛恒隆商贸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冀C77489黄注:违法行为2021年10月12日) |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
500 |
2022.09.05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2 |
山交行处决字【2022】 第0000245号 |
秦皇岛恒隆商贸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冀C77489黄 注:违法行为2022年3月17日) |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
500 |
2022.09.05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3 |
山交行处决字【2022】 第0000246号 |
秦皇岛恒隆商贸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冀C77489黄 注:违法行为2022年4月3日) |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当事人当年第二次被查处 |
2000 |
2022.09.05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4 |
山交行处决字【2022】 第0000359号 |
刘福祥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4项规定 |
10000 |
2022.09.05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
5 |
山交行处决字【2022】 第0000360号 |
刘继辉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的规定 |
5000 |
2022.09.06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