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阅读次数:17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01601号

闫义华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567706

2021/10/16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2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01802

高翠平

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5项

2000元

0000567708

2021/10/18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3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02001号

夏明洲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567710

2021/10/20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4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02002号

李首江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567711

2021/10/20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5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02201号

马凤玲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6000元

0000575953

2021/10/22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6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02202号

刘鹏飞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575954

2021/10/22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7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02203号

刘鹏飞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575955

2021/10/22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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