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06月26日至07月0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阅读次数:3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卢交决定书【2023】

第23062601号

杨强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1000

2023年626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2

卢交决定书【2023】

第23062602号

杨强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96项

400元

2023年626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3

卢交当场决定书【2023】

第23062702号

建昌县宏达运输车队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1000

2023年627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4

卢交决定书【2023】

第23062703号

卢龙县翅冀矿业有限公司

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6(2)项

10000元

2023年627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5

卢交决定书【2023】

第23062801号

迁安市银东商贸有限公司

使用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版)第39项

40000元

2023年628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6

卢交决定书【2023】

第23063001号

秦皇岛宏建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6(2)项

10000元

2023年6月30日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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