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卢交决定书【2023】 第23011001号 |
李爱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01月10日 |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
2 |
卢交决定书【2023】 第23011002号 |
刘建洪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01月10日 |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