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7月17日至7月23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  阅读次数:26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海交罚决[2021]C01901号

唐山市丰润区新天运输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8项

10000元

0000421123

2021/07/17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2

海交罚决[2021]H18801号

张金红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421122

2021/07/17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3

海交罚决[2021]D01201号

滦县百通运输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8项

10000元

0000421121

2021/07/17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4

海交罚决[2021]H18901号

秦皇岛贺子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421120

2021/07/20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5

海交罚决[2021]A01001号

唐山宏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8项

10000元

0000421119

2021/07/20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6

海交罚决[2021]H19101号

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未按规定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421118

2021/07/21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7

海交罚决[2021]H19001号

秦皇岛铄宇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421117

2021/07/21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8

海交罚决[2021]H19201号

田树奎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421116

2021/07/22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9

海交罚决[2021]A01201号

秦皇岛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421115

2021/07/22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10

海交罚决[2021]H19401号

雷宝华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421113

2021/07/22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11

海交罚决[2021]H19301号

雷宝华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421114

2021/07/22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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