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5月22日至05月28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阅读次数:5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冀秦海综合〔2023〕

B0007 号

秦皇岛博森建材有限公司

放行违法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6(2)

10000

2023/5/23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2

冀秦海综合〔2023〕

N0007 号

秦皇岛慧泰运输有限公司

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30000

2023/5/22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3

冀秦海综合〔2023〕

D0010 号

乌兰浩特市兴通汽车服务中心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1000元

2023/5/24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4

冀秦海综合当罚〔2023〕

D0011 号

罗文亮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200元

2023/5/24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5

冀秦海综合当罚〔2023〕

B0025 号

秦皇岛朗拓商贸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元

2023/5/24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6

冀秦海综合〔2023〕

E0010 号

顾铁林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5/25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7

冀秦海综合〔2023〕

B0016 号

杨佳兴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元

2023/5/25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8

冀秦海综合当罚〔2023〕

B0027 号

秦皇岛运友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元

2023/5/25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9

冀秦海综合〔2023〕

B0023 号

李佳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元

2023/5/25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10

冀秦海综合〔2023〕

D0012 号

程模芝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40项

1000元

2023/5/26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11

冀秦海综合〔2023〕

C0007 号

松原市剑东道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2000元

2023/5/26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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