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3月27日至04月0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阅读次数:8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海交罚决[2023]E01501号

朱葛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

2023/3/27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2

海交罚决[2023]E01601号

王卓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68项

5000

2023/3/29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3

海交罚决[2023]A00801号

陈艳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3/29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4

海交罚决[2023]N00501号

赵玉富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3/29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5

海交当决[2023]H02501号

抚宁县荣旺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

2023/3/29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6

海交罚决[2023]H02901号

秦皇岛沃霖商贸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第三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0

2023/3/31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7

海交罚决[2023]E01701号

齐建梅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3/31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8

海交罚决[2023]H02801号

王晓平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

2023/3/31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9

海交罚决[2023]H02701号

王泽森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500

2023/3/31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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