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海交罚决[2023] D00301号 |
大连龙泽物流有限公司 |
大连龙泽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2000元 |
2023/2/20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2 |
海交罚决[2023] D00401号 |
山海关鑫德货物运输服务部 |
山海关鑫德货物运输服务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首次)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1000元 |
2023/2/20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3 |
海交罚决[2023] H01301号 |
薄荣维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
5000元 |
2023/2/20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4 |
海交罚决[2023] D00201号 |
江苏距畅大件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2000元 |
2023/2/20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5 |
海交罚决[2023] D00501号 |
秦皇岛市玺瑞矿业有限公司 |
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6(2) |
10000元 |
2023/2/21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6 |
海交罚决[2023] D00101号 |
吉林中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2000元 |
2023/2/21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7 |
海交罚决[2023] H01501号 |
李月红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
5000元 |
2023/2/22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8 |
海交罚决[2023] H01401号 |
王学辉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
500元 |
2023/2/22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9 |
海交罚决[2023] N00201号 |
林文富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2/22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0 |
海交罚决[2023] E00801号 |
徐影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2/22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1 |
海交罚决[2023] D00601号 |
涂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2/2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2 |
海交罚决[2023] E00701号 |
刘玉宝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2/2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3 |
海交罚决[2023] A00201号 |
刘才林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2/2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4 |
海交罚决[2023] H01601号 |
郭维多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 |
2000元 |
2023/2/24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5 |
海交罚决[2023] E01001号 |
朱远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2/24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6 |
海交罚决[2023] A00301号 |
华威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2/24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