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秦海综合〔2023〕 B0003 号 |
王亚凤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 |
500元 |
2023/4/19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2 |
海交罚决[2023] B00401号 |
秦皇岛思隆商贸有限公司 |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项 |
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023/4/17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3 |
冀秦海综合〔2023〕 A0003 号 |
秦皇岛川和运输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2000元 |
2023/4/2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4 |
冀秦海综合〔2023〕 B0005 号 |
王亚凤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第二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 |
2000元 |
2023/4/2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